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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1952年创办于江苏无锡,战功卓著的刘先胜中将为首任校长。1956年正式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序列招生。1957年成立江苏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学校北迁徐州,1959年与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徐州师范学院。60年代初,全国高校布局调整,周恩来总理指示:“徐州地区地域辽阔,要有大学”,学校因此得以保留。从此,学校扎根苏北,艰苦创业,逐步发展。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以原徐州市教师进修学院为基础设立徐州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该校并入我校。1996年学校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所属的徐州工业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更名为江苏师范大学。建校以来,全校师生秉承“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经过不懈努力,各项事业都有了快速发展,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
学校现有泉山、云龙、奎园、贾汪4个校区,设有22个专业学院以及敬文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和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首个非独立法人中俄合作办学机构——江苏师范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另设有独立学院科文学院。现有59个本科招生专业,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专任教师1849人,其中正高381人、副高663人。专任教师中博士占比62.14%,具有海外研修经历教师占比39%。拥有院士、“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47人次。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11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300余人,学历教育留学生380人。建校以来,学校已向社会输送了二十余万名毕业生,一大批取得突出成就的校友活跃在海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各个领域。学校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15年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1项,江苏省教学成果奖73项,全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1项;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4项。建有国家级部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5个;获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27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教材和规划教材6部,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二等奖2项,1人获“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教育部虚拟实验室1个,首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3项,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1项,首批江苏高校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培育点1个, 首批江苏高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省级重点培育项目4项,江苏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个;各类省级精品课程107门、江苏省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精品教材和重点教材85部、江苏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5部、江苏省优秀培育教材5部。承担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2项,江苏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金课”1个,首批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1个,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实验室1个。学校被教育部、国家语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全国唯一一家“经典诵读教育”学科(领域)培训机构,获评“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学校现有6个省优势学科、10个省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数学、社会科学总论、计算机科学6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3个学科入榜2022“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14个学科入榜2022“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拥有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发改委科技创新平台1个,部省级科研平台44个。近五年来,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504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9项(重大项目14项、重点项目1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50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项、国家杰青1项,国家优青4项),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4项。发表Science、Nature、PNAS等国际一流期刊论文26篇。2020年首次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上发表论文。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部级科研奖励14项。20个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留学生群体与民国的社会发展”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科成果文库。拥有2个江苏省重点培育建设智库,在“一带一路”研究及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智库成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国情手册》获首届“中国智库学术成果优秀报告奖”。
学校注重政产学研合作,强化原始创新和集成攻关,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致力服务国家和区域高质量发展。积极搭建校地、校企产学研平台,建立和完善了以政产学研相结合为核心的技术转移体系。与徐州、连云港、泰州等地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各类产学研合作基地200余家。技术转移中心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大学科技园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荣誉称号。牵头成立淮海经济区乡村卓越教师教育联盟。获批设立淮海经济区首家雅思考点。2017年获批江苏省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基地,2021年获批全国首批“退役军人事务研究基地”。
作为全国首批“有资格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学校相继与英、美、澳、俄等国的122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接收76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学校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留学江苏目标学校”,牵头成立全国中俄合作办学高校联盟并成为首届理事长单位,牵头成立江苏-俄罗斯高校合作联盟,加入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联盟、金砖国家大学联盟、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等。与大迈阿密亚裔商务联盟共建迈阿密商务孔子学院。获评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在马来西亚设立全球首个海外孟子学院。设有“一带一路”研究院(独联体国家研究中心)、巴基斯坦研究中心、澳大利亚研究中心、伊比利亚美洲研究中心,其中3所入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设立“一带一路”研究院海外分院6所。与哈佛大学、爱丁堡大学、伦敦大学学院等知名高校联合建设科研平台。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中国社科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共建“中拉人文交流研究基地”。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等国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和学分互认项目,与哈佛大学、香港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合作开展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项目。
学校是江苏省苏北地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基地、江苏省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江苏省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示范基地。党委学工部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咖啡时光·教授有约”主题教育网站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思政网站。学校获评“第三届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示范单位”“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学校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第三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生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等高级别奖项。学校受教育部委托组织开展“推普脱贫攻坚”大学生志愿者培训,相关活动被《新闻联播》等栏目广泛报道。学校研究生支教团相关工作连续两次被《人民日报》报道。
学校获首批“全国文明校园”并蝉联该荣誉称号,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连续十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五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校园”,五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迈入新的发展时期,江苏师大人将继续发扬“守正出新,坚志勇为”的校园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为全面建设高水平大学而不懈奋斗!
(2023年6月)
江苏师范大学
泉山校区静远楼
云龙校区
云龙校区师源楼
著名语言学家廖序东教授
其主编的教育部高校文科通用教材《现代汉语》,发行超过1000万册
学校在全国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斩获主赛道金奖
学校获评首批全国文明校园
历史沿革
徐州位于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的结合处。这是一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历称“兵家必争之地”,具有独特的地理空间特色。 作为我国重要的交通枢纽,新亚欧大陆桥与京沪铁路、京沪高速公路、大运河在此交汇。现代化的拥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徐州火车站和观音机场更为开放的徐州添上腾飞之翼。 徐州作为淮海经济区的中心城市、江苏省四个重点建设的“特大城市”之一和经济文化集散地,正在发挥起特有的优势和功能,一个以徐州为中心的大城市圈正在形成。
徐州是楚汉文化的发祥地,西楚霸王项羽,汉高祖刘邦的故里。徐州及其周边地区散落着大量的历史文化古迹:有汉墓群、汉兵马俑、汉画像石等丰富的两汉文化。有云龙山北魏的大石佛和底下明清城;周边有连云港孔望山的摩崖刻石文化,有儒文化鼻祖孔子、孟子的故乡曲阜、有北宋古都开封及一批佛教文化古迹。徐州有着淳朴的名风和民俗文化,沛县的武术、邳州的剪纸、睢宁的儿童画以及地方音乐戏和饮食文化,均闻名遐迩。
部门简介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颁布的有关人事方面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负责全校各二级单位定编、高层次人才引进、教职工招聘、录用、调配、奖惩、岗位聘任与考核、师资培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晋升、工资、福利、保险等事宜的行政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有:
1. 负责制定学校的人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校编制核定和管理工作;
3. 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调配工作;
4. 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5. 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6. 负责全校教职工职称评聘和管理工作;
7. 负责全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
8. 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福利的管理工作;
9. 负责全校教职工社会保障的相关管理工作;
10. 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1. 负责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学部(院)目标考核工作;
12. 负责学校事业编制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13. 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设有:办公室、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人事科、师资科、职称科、劳资科、岗位管理科、医保科、档案科、校人才交流中心(挂靠)和退役军人学院等11个职能科室和下设机构。
处 长:杨现民 副处长: 董永权 徐二荣 潘映铼
办公地点:9号楼(静远楼)18层
电子信箱:rsc@jsnu.edu.cn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人事处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文字文稿工作;
2.负责人事处来信、来访及办公条件保障工作;
3.负责处内资产管理、财务预算、内部控制、安全管理等工作;
4.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5. 负责处內文件材料的收发、归档和年鉴汇编工作;
6.负责人事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维护更新工作;
7.负责人事处涉及的各类综合性工作和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8.负责教职工工作证的发放、补办和在职证明的出具等工作;
9. 负责事业单位法人年报、信用等级评价和信息公开工作;
10.协调处内各科室开展工作和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工作职责
1.负责引进人才政策和计划的制定及对外宣传工作;
2.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工作;
3.负责新进人员报批和入校手续的办理工作;
4.负责部分高层次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青年学术骨干的选拔培养和各级各类人才的遴选工作;
3.负责教师培训、进修、攻读学位、博士在职进站工作;
4.负责教师公派出国计划的制定、出国人员的选派和出国出境管理工作;
5.负责新进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
6.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7.负责教师信息管理工作;
8.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称科工作职责
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职称评审工作;
2. 负责外单位送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受理工作;
3.负责职称外语、计算机、基础理论考试的组织工作;
4.负责退休教师返聘、兼职教师聘任工作;
5.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津贴的管理工作;
2.负责工资、津贴等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校内各种津贴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工人(含全民合同制工人)和人事代理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6.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7.负责教职工工龄、学龄的核定工作;
8.负责全校工人考工定级、技师评聘管理工作;
9.负责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10.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管理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岗位设置及聘期考核工作;
2. 负责全校人事信息系统与岗位设置管理系统的更新与日常维护工作;
3. 负责全校人事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4. 负责人事代理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5. 负责做好外聘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
6. 负责做好遗属补助的发放工作;
7. 协助劳资科做好工资系统的维护工作;
8.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保科工作职责
1. 负责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注销、停用、转迁等手续办理工作;
2. 负责异地就医手续的办理、药费报销及相关帐户的处理工作;
3. 负责门慢、门特的申报、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4. 负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管理工作;
5. 负责补充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理赔监督工作;
6. 负责高层次人才体检的安排、突出贡献人员的医疗补贴的申报办理工作;
7.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利用、安全、保密等工作。
2. 负责新进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审核、整理、利用等工作。
3. 负责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保障信息准确和安全。
4. 负责提供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等工作。
5. 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转递工作。
6. 负责向学校档案馆移交死亡人员人事档案工作;
7.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人才交流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交流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置及上岗培训等工作;
2.负责全校事业编制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人事代理的管理工作;
4.负责挂编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的法人年检工作;
6. 协助人事科做好人事管理工作;
7.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序号 | 部门名称 | 楼号 | 门号 | 全号 | 短号 | 类别 |
1 | 人事处 | 9号楼 | 1817 | 83656125 | 56125 | 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 |
2 | 人事处 | 9号楼 | 1819 | 83656127 | 56127 | 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副处长(董) |
3 | 人事处 | 9号楼 | 1815 | 83656128 | 56128 | 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人才办副主任、人事处副处长(徐) |
4 | 人事处 | 9号楼 | 1811 | 83656126 | 56126 | 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副处长(潘) |
5 | 人事处 | 9号楼 | 1817 | 83656139 | 56139 | 办公室(赵玉璋) |
6 | 人事处 | 9号楼 | 1815 | 83656129 | 56129 | 人事科、人才工作办公室(常晴、王新府) |
7 | 人事处 | 9号楼 | 1815 | 83656130 | 56130 | 人才工作办公室(彭文侯) |
8 | 人事处 | 9号楼 | 1819 | 83656131 | 56131 | 职称科(任欢欢) |
9 | 人事处 | 9号楼 | 1819 | 83656132 | 56132 | 师资科(赵君亚) |
10 | 人事处 | 9号楼 | 1819 | 83656133 | 56133 | 岗位管理科(夏云慧) |
11 | 人事处 | 9号楼 | 1809 | 83656134(劳资) 83656978(养老) | 56134 56978 | 劳资科(郑丹、刘红磊) |
12 | 人事处 | 9号楼 | 1811 | 83656135 | 56135 | 医保科(刘延晶) |
13 | 人事处 | 9号楼 | 1809 | 83656136 | 56136 | 校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郭开颜) |
14 | 人事处 | 2号楼 | 703 | 83656137 | 56137 | 人事档案科(朱淑媛、张文文) |
15 | 人事处 | 9号楼 | 1818 | 83656138 | 56138 | 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唐婉莹) |
16 | 人事处 | 9号楼 | 1818 | 83656138 | 56138 | 退役军人研究院(刘姗) |
部门简介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颁布的有关人事方面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负责全校各二级单位定编、高层次人才引进、教职工招聘、录用、调配、奖惩、岗位聘任与考核、师资培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晋升、工资、福利、保险等事宜的行政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有:
1. 负责制定学校的人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校编制核定和管理工作;
3. 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调配工作;
4. 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5. 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6. 负责全校教职工职称评聘和管理工作;
7. 负责全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
8. 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福利的管理工作;
9. 负责全校教职工社会保障的相关管理工作;
10. 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1. 负责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学部(院)目标考核工作;
12. 负责学校事业编制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13. 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设有:办公室、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人事科、师资科、职称科、劳资科、岗位管理科、医保科、档案科、校人才交流中心(挂靠)和退役军人学院等11个职能科室和下设机构。
处 长:杨现民 副处长: 董永权 徐二荣 潘映铼
办公地点:9号楼(静远楼)18层
电子信箱:rsc@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获得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生物学),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生。2013年开始招生外国留学生。目前已有1个“国家甘薯产业体系技术遗产育种与生物技术”博士人才培养项目,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学位授予权点。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一等奖等国家级奖项。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1979年学校在科研处下设立研究生科。1997年成立研究生部,挂靠科研处。2000年正式成立研究生处。2013年更名为研究生院。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1952年创办于江苏无锡,战功卓著的刘先胜中将为首任校长。1956年正式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序列招生。1957年成立江苏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学校北迁徐州,1959年与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徐州师范学院。60年代初,全国高校布局调整,周恩来总理指示:“徐州地区地域辽阔,要有大学”,学校因此得以保留。从此,学校扎根苏北,艰苦创业,逐步发展。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以原徐州市教师进修学院为基础设立徐州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该校并入我校。1996年学校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所属的徐州工业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更名为江苏师范大学。建校以来,全校师生秉承“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经过不懈努力,各项事业都有了快速发展。学校位列《泰晤士高等教育》2022世界大学排名中国(内地)大学50-72位,U.S.News2022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国(内地)大学第94位,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
学校现有泉山、云龙、奎园、贾汪4个校区,设有22个专业学院以及敬文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和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首个非独立法人中俄合作办学机构——江苏师范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另设有独立学院科文学院。现有59个本科招生专业,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专任教师1897人,其中正高394人、副高688人。专任教师中博士占比60.4%,具有海外研修经历教师占比43%。拥有院士、“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67人次。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007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338人,学历教育留学生380人。建校以来,学校已向社会输送了二十余万名毕业生,一大批取得突出成就的校友活跃在海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各个领域。
学校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15年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江苏省教学成果奖73项,全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1项;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4项。建有国家级部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5个;获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16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教材和规划教材6部,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二等奖2项,1人获“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各类省级精品课程107门、江苏省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精品教材和重点教材85部、江苏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5部、江苏省优秀培育教材5部。承担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2项,江苏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首批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1个,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实验室1个。学校被教育部、国家语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全国唯一一家“经典诵读教育”学科(领域)培训机构,获评“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学校现有6个省优势学科、10个省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数学、社会科学总论5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3个学科入榜2022“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14个学科入榜2022“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拥有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发改委科技创新平台1个,部省级科研平台44个。近五年来,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504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8项(重大项目14项、重点项目1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50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项、国家杰青1项,国家优青4项),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1项。学校位列2021中国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排名第44位;2020软科中国大学文科实力排名第72位。发表Science、Nature、PNAS等国际一流期刊论文31篇。2020年首次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上发表论文。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部级科研奖励14项。20个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留学生群体与民国的社会发展”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科成果文库。拥有2个江苏省重点培育建设智库,在“一带一路”研究及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智库成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国情手册》获首届“中国智库学术成果优秀报告奖”。
学校注重政产学研合作,强化原始创新和集成攻关,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致力服务国家和区域高质量发展。积极搭建校地、校企产学研平台,建立和完善了以政产学研相结合为核心的技术转移体系。与徐州、连云港、泰州等地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各类产学研合作基地200余家。技术转移中心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大学科技园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荣誉称号。牵头成立淮海经济区乡村卓越教师教育联盟。获批设立淮海经济区首家雅思考点。2017年获批江苏省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基地,2021年获批全国首批“退役军人事务研究基地”。
作为全国首批“有资格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学校相继与英、美、澳、俄等国的116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接收76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学校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留学江苏目标学校”,牵头成立全国中俄合作办学高校联盟并成为首届理事长单位,牵头成立江苏-俄罗斯高校合作联盟,加入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联盟、金砖国家大学联盟、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等。与大迈阿密亚裔商务联盟共建迈阿密商务孔子学院。获评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在马来西亚设立全球首个海外孟子学院。设有“一带一路”研究院(独联体国家研究中心)、巴基斯坦研究中心、澳大利亚研究中心、伊比利亚美洲研究中心,其中3所入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设立“一带一路”研究院海外分院6所。与哈佛大学、爱丁堡大学、伦敦大学学院等知名高校联合建设科研平台。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中国社科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共建“中拉人文交流研究基地”。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等国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和学分互认项目,与哈佛大学、香港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合作开展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项目。
学校是江苏省苏北地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基地、江苏省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江苏省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示范基地。党委学工部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咖啡时光·教授有约”主题教育网站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思政网站。学校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第三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生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等高级别奖项。学校受教育部委托组织开展“推普脱贫攻坚”大学生志愿者培训,相关活动被《新闻联播》等栏目广泛报道。学校研究生支教团相关工作连续两次被《人民日报》报道。
学校获首批“全国文明校园”并蝉联该荣誉称号,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连续十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五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校园”,五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迈入新的发展时期,江苏师大人将继续发扬“守正出新,坚志勇为”的校园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为全面建设高水平大学而不懈奋斗!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江苏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320(国标代码)。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泉山校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57号(云龙校区)。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兼顾历年招生录取情况,综合分析,经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特殊类型招生报名条件详见各分项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二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 我校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综合评价招生、优秀运动员保送生等特殊类型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相应类型录取政策。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考生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方案进行录取,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行单独招生,考生须参加相关考试,按江苏省有关政策录取。艺体类、“专转本”、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类型考核方式参见各分项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招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政策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在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级招办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若各省级招办对于录取规则没有规定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文科类按语文成绩,理科类按数学成绩,再相同将按照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重要参考,调剂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专业的录取规则:
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考生须参加相关考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政策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统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音乐类、舞蹈编导(师范)专业录取: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校相应专业校考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美术(设计)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书法学专业录取: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进档考生若相应排序成绩相同时,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文化成绩再相同,则参照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精神,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为26400-29800元/学年,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外方合作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以省优势学科为依托的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上浮10%/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美德学生奖学金、费孝通立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等多类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金、伯藜助学金、秉龙助学金、福彩助学金等多类助学金。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形成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等多元融合的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始终围绕“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济困—强能—扶志”一体化资助育人新模式,全方位、立体式帮助学生发展,助力每一位贫困学子的健康可持续成长。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6
招生咨询电话:0516-83656123
电子信箱:zsb@jsn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6-83656087
招生监督邮箱:jiwei@js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bkzs.jsnu.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拟选拔一批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适教乐教的优秀学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1 | 汉语言文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2 | 英语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小学教育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4 | 学前教育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5 | 思想政治教育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6 | 地理科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化学,地理(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7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8 | 物理学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9 | 教育技术学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10 | 化学 | 仅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1 | 生物科学 | 仅物理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12 | 历史学 | 仅历史 | 不提科目要求 |
注:以上专业均为师范专业,且均为国家、省一流专业。招生专业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招生计划
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2023年总体招生计划后,我校将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各专业计划数。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身心健康,品德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三学生,均可以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至少有3个学期(含模考)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的前25%(四星级中学)或前10%(四星级以下中学)。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科技类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4.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5. 对教师教育有浓厚兴趣,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所在中学推荐,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8日—5月10日12:00。
2.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完成报名。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上传材料明细如下:
(1)申请表。网上填报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每学期学习成绩和年级排名以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未来教师职业的设想等,800字以内,本人手写并签名。
(3)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须经所在中学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
“报名条件5”申报者还须上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信。
(4)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注:报名不接收纸质材料。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示。
2.网上缴费
公示考生须于5月31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60元/人)。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综合考核资格。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暂定从2023年6月11日开始,考生于6月8日-6月11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关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4.入选名单确定
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名单将于6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志愿填报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须在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五、录取办法及激励政策
1.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我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对综合评价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总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综合考核分÷综合考核满分)×0.3]×100
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考生的高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3.根据我校卓越人才培养选拔办法,对综合评价招生成绩优秀的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前5%的考生(以总分为依据),经本人申请,入学后可直接进入敬文书院(卓越人才培养强化部)相应科目类的师范专业学习。
六、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2.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6-83656087,邮箱:jiwei@jsnu.edu.cn。
3.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将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七、其他
1.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3.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4.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形成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等多元融合的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始终紧紧围绕“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济困—强能—扶志”一体化资助育人新模式,全方位、立体式帮助学生发展,助力每一位贫困学子的健康可持续成长。
5.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办网址:http://bkzs.jsnu.edu.cn
咨询电话:0516-83656123
电子邮箱:zsb@jsnu.edu.cn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及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具有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2年,坐落于五省通衢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拥有院士、教育部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67人次。学校现拥有6个省优势学科、10个省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数学、社会科学进入ESI排名前1%,3个学科入榜2022“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14个学科入榜2022“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拥有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发改委科技创新平台1个,部省级科研平台44个。建立校地共建载体平台、校企联合研发中心等产学研合作基地200余家。学校现有59个本科招生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近年来,学校排名不断攀升,学校位列《泰晤士高等教育》2022世界大学排名中国(内地)大学50-72位,U.S.News2022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国(内地)大学第94位,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
体育学院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近年来所培养的学生多次在全国及国际比赛中获得骄人成绩,其中女子足球队曾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军、第九届、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足球项目女子组冠军、多次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大学女子超级联赛)冠军,先后有宋晓丽、马君、彭诗梦、王晓雪、吴澄舒等多名队员入选国家女子足球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竞技运动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能力,能从事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到体育管理、科研、各类学校、专业运动队、体校、体育综合场馆、公安、部队等单位工作。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运动训练专业
面向全国计划招生80人。招生项目:田径、游泳、足球(十一人制)、篮球(五人制)、排球、乒乓球、跆拳道、帆船。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师范)
面向全国计划招生40人。招生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三)免试优秀运动员招生计划单列,招生专业原则上为体育教育(师范)专业,且只招收赛艇和女子足球项目,赛艇不超过2人、女子足球不超过2人。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 项目 | 性别 | 招生计划 | 运动员技术 等级要求 | 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 | 综合分成绩最低控制线 |
运动训练 | 足球(非守门员) | 男 | 7 | 一级及以上 | 60 | 60 |
女 | 10 | 一级及以上 | 60 | 60 |
足球(守门员) | 男 | 1 | 一级及以上 | 60 | 60 |
女 | 1 | 一级及以上 | 60 | 60 |
田径(径赛) | 不限 | 16 | 二级及以上 | 60 | 60 |
田径(田赛) | 不限 | 8 | 二级及以上 | 60 | 60 |
篮球 | 男 | 5 | 二级及以上 | 60 | 60 |
女 | 5 | 二级及以上 | 60 | 60 |
排球(非自由人) | 男 | 4 | 二级及以上 | 60 | 60 |
女 | 5 | 二级及以上 | 60 | 60 |
排球(自由人) | 女 | 1 | 二级及以上 | 60 | 60 |
游泳 | 不限 | 5 | 二级及以上 | 70 | 60 |
跆拳道 | 不限 | 5 | 二级及以上 | 60 | 60 |
乒乓球 | 不限 | 5 | 二级及以上 | 60 | 60 |
| 帆船 | 男 | 2 | 一级及以上 | 90 | 60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武术套路 | 不限 | 25 | 二级及以上 | 60 | 60 |
散打 | 不限 | 15 | 二级及以上 | 60 | 60 |
三、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制四年,学费为5300元/生•年。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三)具备我校所列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其中足球项目限运动技术等级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帆船项目限江苏省专业队现役运动员且运动技术等级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报名;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四)2023 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五)免试运动员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②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③足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④赛艇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且参加下表中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符合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应为奥运会比赛项目和小项。
项目 | 小项 | 全国体育比赛 (前三) | 亚洲体育比赛 (前六) | 世界体育比赛 (前八) |
赛艇 | 男子: 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双人单桨无舵手、四人双桨、四人单桨无舵手、八人单桨有舵手、轻量级双人双桨; 女子: 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双人单桨无舵手、四人双桨、四人单桨无舵手、八人单桨有舵手、轻量级双人双桨 | 全运会 | 亚运会 | 奥运会 |
全国锦标赛 | 亚洲锦标赛 | 世界锦标赛 |
全国冠军赛 (春季) | 亚洲杯 | 世界杯 |
五、报名要求
(一)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二)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三)申请免试入学运动员
1、报名方式
2023 年2月1日12:00至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 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保送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电子版);
(3)电子证件照。
以上材料通过保送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保存备查。
3、办理要求
(1)应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3)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经院校初次审核,未通过初次审核的运动员可进行调剂,调剂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2:00至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5)通过保送系统选择学校和专业,如申请就读非体育学类本科专业,应按要求在保送系统内同时报名并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所有保送运动员均须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综合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运动员申请保送并被录取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主动退学或被开除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保送。
六、考试安排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文化考试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4月15日 | 语文 | 数学 |
4月16日 | 政治 | 英语 |
注:具体考试地点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为准。
(二)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 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评分。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夏季项目考试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通知。
七、录取
(一)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学校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学校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田径、足球、排球、篮球、乒乓球、跆拳道专项成绩不低于60分,游泳专项成绩不低于70分,帆船专项成绩不低于90分。
(三)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录取时,田径项目分径赛、田赛,足球项目分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分非自由人与自由人。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分项目也分男女。
(五)学校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分类优先录取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二志愿录取时,若仍有部分项目未完成分项计划,剩余计划运动训练专业在田径、游泳、足球(十一人制)、篮球(五人制)、排球、乒乓球、跆拳道项目中,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武术套路、散打中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我校将于2023年5月27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传至“体育单招系统”。录取通知书将在暑期集中录取时统一寄送。
八、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考生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二)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相关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咨询电话:0516-83656657(体育学院)
0516-83656123(招生办)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
(四)本招生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网址:http://tyxy.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专转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25号)、《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苏教学〔2019〕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江苏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222
办学类型:江苏省属公办高校
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层次:本科
校址:
泉山校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221116);
云龙校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57号(221009)。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3年“专转本”招生计划100人。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类型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元/学年) | 计划类别 |
电子信息类 | 01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2 | 6380 | 普通在校生 |
机械工程类 | 02 | 车辆工程 | 42 | 5800 | 普通在校生 |
电子信息类 | 03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8 | 6380 | 退役士兵 |
机械工程类 | 04 | 车辆工程 | 8 | 5800 | 退役士兵 |
注:1.以上专业学习生活地点为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2.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三、选拔对象及方法
1.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2020年春季和秋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2.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专业大类联考委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
3.获2021年、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
四、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1.报名条件为: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考虑到疫情影响,2022年12月份之前取得的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仍符合报名条件)。专科就读期间确因疫情原因导致未能正常报名参加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如需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须向其所在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由其所在高校审核申请人实际情况。情况属实的可先报名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如被本科院校录取,须在2023年本科入学前取得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3.志愿设置。2023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3 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八所院校的八个专业。
4.考试。考生应按规定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对应考试科目详见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省控线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
五、转入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
2. 江苏省教育厅对我校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按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
4.“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普招本科学生实行相同标准,详见计划表。
六、学籍管理与就业
1. “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3.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4.学校对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组织领导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转本”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专转本”招生录取具体事项。
“专转本”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
八、其它事项
本简章内容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16)83656123
监督方式:jiwei@jsnu.edu.cn
电子邮件:zsb@jsn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js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nu.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jsnuhelper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专转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25号)、《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苏教学〔2019〕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江苏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222
办学类型:江苏省属公办高校
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层次:本科
校址:
泉山校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221116);
云龙校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57号(221009)。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3年“专转本”招生计划100人。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类型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元/学年) | 计划类别 |
电子信息类 | 01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2 | 6380 | 普通在校生 |
机械工程类 | 02 | 车辆工程 | 42 | 5800 | 普通在校生 |
电子信息类 | 03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8 | 6380 | 退役士兵 |
机械工程类 | 04 | 车辆工程 | 8 | 5800 | 退役士兵 |
注:1.以上专业学习生活地点为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2.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三、选拔对象及方法
1.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2020年春季和秋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2.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专业大类联考委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
3.获2021年、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
四、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1.报名条件为: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考虑到疫情影响,2022年12月份之前取得的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仍符合报名条件)。专科就读期间确因疫情原因导致未能正常报名参加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如需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须向其所在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由其所在高校审核申请人实际情况。情况属实的可先报名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如被本科院校录取,须在2023年本科入学前取得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3.志愿设置。2023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3 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八所院校的八个专业。
4.考试。考生应按规定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对应考试科目详见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省控线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
五、转入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
2. 江苏省教育厅对我校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按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
4.“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普招本科学生实行相同标准,详见计划表。
六、学籍管理与就业
1. “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3.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4.学校对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组织领导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转本”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专转本”招生录取具体事项。
“专转本”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
八、其它事项
本简章内容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16)83656123
监督方式:jiwei@jsnu.edu.cn
电子邮件:zsb@jsn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js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nu.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jsnuhelper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1116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舞蹈编导(师范)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始建于1952年,坐落于五省通衢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一、学院简介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92年的徐州师范学院音乐系,1996年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音乐系,2006年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更名为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院自1993年起开始招收第一届专科生,1997年招收本科生,2007年招收研究生。目前已经形成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为核心的三个本科专业综合化办学体制。并在本科教学基础上进一步深化,2011年获得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设有音乐与舞蹈学(科学学位),音乐表演、 舞蹈编导(专业学位)、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总计三大类,十三个专业方向的综合化办学体制。学院目前拥有全日制本科生580人,硕士研究生173人,函授在籍学生146人。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突出分层分类特点,成立了以卓越音乐师范生培养为特色的“费承铿班”。研究生培养根据我院实际调整学术型和专业型比例,适应了国家对于研究生培养的最新要求。与美国阿肯色大学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给学生提供了国际化学习通道。
音乐学院的师资队伍雄厚、结构合理。学院现有教职工72人,其中专任教师62人,专任教师中教授6人,副教授2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15人,硕士学位39人。校内硕士生导师33人,同时聘请了著名歌唱家万山红、著名竹笛演奏家唐俊乔等13位校外硕士生导师。学院下设声乐系、键盘系、器乐系、音乐系、舞蹈系五个系,设有音乐教育、音乐文献、音乐表演三个研究所和省部级共建音频实验室、汉乐舞研究与表演实验中心和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考级服务中心。拥有民乐团、管乐团、舞蹈团、合唱团四个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和一个校级流行乐团。学院办学条件一流,设有现代化的音乐厅、多媒体教室、舞蹈房、排练厅、电钢琴室、录音棚等,琴房460余间,拥有世界一流的斯坦威、雅马哈、卡瓦依等品牌三角钢琴、立式钢琴260余台。
学院注重课堂学习与舞台实践相结合、人才培养与服务社会相结合。学院师生近年来在国内外各类音乐比赛中,共有260多人次获奖,为学院赢得了良好声誉。2013年“中国好声音”冠军——“蘑菇头”李琦就是我院的优秀毕业生之一;院代表队连续多年参加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共获得38个一等奖;曾获全国高校合唱比赛一等奖;中央电视台校园春晚节目联播一、二等奖;江苏省大学生艺术节舞蹈及器乐合奏特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二等奖;全国高校教师钢琴比赛一、二等奖等多种奖项,还多次荣获省先进班集体、省级先进团支部、大学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舞蹈编导专业高级专门人才,为全国的专业文艺团体、中高等艺术院校、艺术职业学校等单位输送从事舞蹈编导实践与教学,同时又具备舞蹈表演实践与教学能力的实用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省份 | 科类 | 考试科目要求 | 计划数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江苏 | 艺术(历史类) | 历史 | 不限 | 17 |
艺术(物理类) | 物理 | 不限 | 1 |
四、报名
符合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12月17日—21日使用“小艺帮”APP进行报名和考试(详见附件)。不接受江苏省外考生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报名成功以在线完成缴费(报名费180元/人)为准。
五、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25日,考试形式为线上考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作品。
考试内容:
满分为100分。
(1)舞蹈作品(3分钟以内)(60分)
(2)舞蹈形体测试(10分)
①面对镜头展示身体4个面,分别是:正面,左侧面、后面、右侧面,时间分别是2秒钟;
②面对3点开始:右前竖叉、横叉、左前竖叉;
(3)舞蹈技巧展示(30分)
①必选:
(a)软开度:搬前、旁、后腿(男生可不搬后腿,控探海);下腰;
(b)旋转:平转(6个以上);
(c)跳跃:大跳、倒踢紫金冠(女3个以上)、横飞燕(男4个以上)。
②自选技巧:2—3项。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将于2023年4月15日前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2.学校对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七、联系方式
音乐学院:0516-83656672
招生办:0516-83656123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5371639560
“小艺帮”APP技术咨询qq:800180626
“小艺帮”APP技术咨询电话:4001668807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yyx.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jsnu.edu.cn
八、其他说明
1.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学制四年。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测。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未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也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4.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位考生做好防疫工作。学校将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必要时将调整招生考试方案,请考生关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5.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有关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6.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始建于1952年,坐落于五省通衢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一、学院简介
江苏师范大学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是我国唯一涵括语言科学与语言艺术专业的语言学院,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2人,其中教授26人、副教授12人。团队成员中有教育部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人,同时15人次获江苏省社科名家、江苏省特聘教授、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333工程”“青蓝工程”等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学院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首批新文科教改项目专业1个,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省“青蓝工程”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优秀教学团队。
学院依托语言学学科优势平台,以交叉学科为特色,1998年就开始招收播音语言学方向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是继中国传媒大学后全国第二家招收播音主持方向研究生的院校;2012年开始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并设有全国首个手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硕士点;2016年开始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生,并设立播音与主持艺术系;2021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包括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院长兼播音与主持艺术系主任、国家级教学名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联系导师杨亦鸣教授,江苏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指导、著名播音艺术家葛兰教授,江苏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中央电视台青少部主持人、央视十佳主持人鞠萍教授。
教学平台一流。学院拥有语言能力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语委语言能力高等研究院(同时也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江苏省重点培育智库)、江苏省语言与认知神经科学重点实验室和语言科学与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虚拟教研室、江苏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等一流科研和教学平台。目前拥有约13000平米的教学与研究实验楼,投资约600万元建成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景演播室、虚拟演播室及语音训练教室等。
教学成果先进。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国家级研究生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以及多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学院开设的《语言能力训练》《语言学概论》课程入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首批一流课程,教师主编的教材入选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和江苏省重点建设教材。
科研支撑有力。近十年来,学院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80余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1项,重大项目7项、重点项目6项,“973”课题1项。研究成果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5项,及其他各类成果奖30余项。
注重国际交流。学院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美国康奈尔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英国诺丁汉大学、英国约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韩国延世大学等境内外一流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交流关系,每年送出本科生和研究生到国外交流学习。
本硕一贯培养。1998年开始招收播音语言学方向科学学位研究生,已具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硕一贯培养的条件,播音毕业生在央视、东方卫视、湖南卫视、江苏卫视等国内各大卫视及各高等院校工作。
培养成效突出。学院目前已招收六届本科生,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已初见成效。累计获得“齐越朗诵艺术节”艺术表现特别奖、二等奖,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国赛二等奖,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等奖,获得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特等奖、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银奖、第三届国际大学生新媒体节一等奖、第十六届国际动漫节声优大赛冠军等百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原创作品《用声音唤醒大凉山》受邀参加第24届全国“推普周”启动仪式,作品《春风越关山》获教育部“读懂中国”最佳微视频并在中国教育电视台展映。学生参加“推普脱贫”实践连续三年获得教育部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并得到央视《新闻联播》《新闻时空》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多次报道。毕业班级考研升学率近30%。自2021年起,江苏师范大学联合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大学主办“苏港澳高校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展演”,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语言文化素养,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家国情怀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主干课程包括:播音主持概论、播音创作基础、文艺作品演播、节目主持艺术、播音语言学实验研究、新闻理论、艺术概论、语言能力训练(口语篇)、语言学概论等。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紧密结合语言学特色及优势,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机构的需求,培养具备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多学科的知识与能力,培养具有较高政治水平、理论修养、专业知识和心理素质,并具有创新精神、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从事融媒体采、编、播的复合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省份 | 科类 | 考试形式 | 计划数 |
|
江苏 | 艺术(历史类) | 校考 | 10 |
艺术(物理类) | 校考 | 4 |
河北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校考 | 10 |
广东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省统考 | 6 |
湖南 | 艺术(历史类) | 省统考 | 5 |
辽宁 | 艺术(历史类) | 省统考 | 5 |
注:具体招生计划和要求以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四、校考报名条件及方式
符合江苏、河北等2个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省份 | 报名方式 | 考核方式 | 初试报名费 | 初试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上传作品) |
江苏 | 网络 | 线上初试 现场复试 | 180元/人 | 12月17-21日 | 12月23-25日 |
河北 | 网络 | 线上初试 现场复试 |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小艺帮”APP按步骤报名与初试(详见附件)。不接受生源地以外考生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报名成功以在线完成缴费为准。
五、校考专业测试
江苏省、河北省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分初试和复试,总分均为400分,专业测试内容如下。
1.初试考核内容
自备新闻稿件播读(40%),首先进行形体展示,先报身高体重,再按照系统指令完成正面、侧面镜头录制,时长约1分钟;随后播读自备稿件,限2分钟内完成;这一环节限3分钟;
自备文艺作品朗诵(30%),考生朗诵时不允许配乐,限2分钟内完成;
才艺展示(30%),内容可以是模拟主持、舞蹈、声乐、曲艺、器乐等,限2分钟内完成。
线上初试要求:线上考试时间限90分钟内完成。
2.复试考核内容
指定稿件播读(30%):随机抽题,内容包括新闻稿件和文学作品;
即兴评述(30%):随机抽题,限2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特长展示(20%):展示内容可以是自备稿件朗诵、模拟主持、舞蹈、声乐、曲艺、器乐等。
综合面试(20%):考官问答。
特别提醒:
(1)考生可于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4日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初试结果。
(2)江苏考生初试通过的须在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复试费用(160元/人)。网上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地点暂定为江苏师范大学云龙校区(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57号),复试时间暂定为1月5日下午—1月6日上午,现场提供钢琴。考生缴纳复试费用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复试准考证。
(3)河北考生复试形式为线下复试,复试地点暂定为江苏师范大学云龙校区(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57号),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将于2023年4月15日前在本科招生网站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2.学校对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七、联系方式
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0516-83656918
招生办:0516-83656123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5371639560
“小艺帮”APP技术咨询QQ:800180626
“小艺帮”APP技术咨询电话:4001668807
江苏师范大学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http://yky.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八、其他说明
1.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480元,学制四年。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测。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未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也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4.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位考生做好防疫工作,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将调整招生考试方案,请考生关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5.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有关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6.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书法学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始建于1952年,坐落于五省通衢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一、学院简介
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学(师范)、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四个本科专业,拥有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另有艺术硕士、教育硕士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20年,美术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900余人,硕士研究生270余人。学院现有教职工67人,其中专职教师53人,教授15人,副教授18人,博士15人。设有美术系、书法系、设计系,分设中国画教研室、西画教研室、综合教研室、环境艺术设计教研室、视觉传达设计教研室。师资力量雄厚,队伍结构合理,拥有一流的教学设施和一批中青年学术人才。近年来,取得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都有了重大突破。美术学院拥有建筑面积为15500平方米的美术大楼,设施齐全,有江苏省艺术设计跨媒体综合训练中心、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苹果机房、计算机机房、汉画像艺术研究所、美术教育研究所、雕塑研究所、金石艺术研究所、视觉传达设计研究所、工艺造型实验室、国画临摹室、美术陈列馆、艺术品收藏馆和艺术设计中心,建有400平方米的美术阅览室和1200平方米的江苏师范大学美术馆,为师生工作学习和创作提供了优良的条件。
二、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书法理论、创作、应用等基本能力,胜任书法教育、创作、研究的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省份 | 科类 | 考试科目要求 | 计划数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江苏 | 艺术(历史类) | 历史 | 不限 | 18 |
艺术(物理类) | 物理 | 不限 | 2 |
四、报名条件及方式
符合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12月17日-21日使用“小艺帮”APP按步骤进行报名(详见附件)。不接受江苏省外考生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报名成功以在线完成缴费(报名费180元/人)为准。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12月26日起至考试开始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考试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备注 |
2023年 1月3日 | 楷书临帖 | 8:30-9:30 | 江苏师范大学 泉山校区 (详见准考证) | 考试纸张: 四尺三开 |
隶书临帖 | 9:45-10:45 |
创作 | 11:00-12:00 |
满分为400分,其中各科目分值比重为楷书临帖25%、隶书临帖25%、创作50%。
考核内容:以中学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同时兼顾高等艺术专业学习所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将于2023年4月15日前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2.学校对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七、联系方式
美术学院:0516-83656688
招生办:0516-83656123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5371639560
“小艺帮”APP技术咨询qq:800180626
“小艺帮”APP技术咨询电话:4001668807
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网址:http://art.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jsnu.edu.cn
八、其他说明
1.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学制四年。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测。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未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也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4.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位考生做好防疫工作,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将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必要时调整招生考试方案,请考生关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5.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有关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6.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获得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生物学),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生。2013年开始招生外国留学生。目前已有1个“国家甘薯产业体系技术遗产育种与生物技术”博士人才培养项目,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学位授予权点。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一等奖等国家级奖项。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1979年学校在科研处下设立研究生科。1997年成立研究生部,挂靠科研处。2000年正式成立研究生处。2013年更名为研究生院。
江苏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推免生优惠政策
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凡报考我校的普通类推免生(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下同)享受以下政策: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普通类推免生在入学后第一学年评定学业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江苏省优势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相关专业接收的普通类推免生(注:具体专业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在学校实施拔尖创新型研究生项目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计划。
(三)普通类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优先安排。
(四)普通类推免生到学校参加复试被我校录取的,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入学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二、接收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接收对象
获得所在高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可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应与考生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情况除外。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专业
2024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所有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上级文件规定对工作年限等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具体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jsnu.edu.cn招生录取栏目发布的《江苏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申请程序
(一)推免工作均实行网上操作,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专业目录查询、填报志愿、接受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操作。
(二)我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其发送复试通知。
(三)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48小时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接收学院通知为准。考生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获得我校推荐资格的学生另行通知):
1. 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 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4.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奖证书等;
5. 接收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对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申请材料不实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9月29日-10月9日,具体安排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后台发送给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审核填报我校考生信息,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复试。复试为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总成绩为150分,90分为合格。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三)各接收学院根据接收指标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我校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考生名单将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二)入学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考生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 被我校录取考生不能在2024年正常毕业时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处分者,取消入学资格。
3. 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三)推免工作全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5-12388、0516-83656087(56087)15371639560;举报邮箱:jiwei@jsnu.edu.cn。
七、联系方式
江苏师范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516-83656219,邮箱:yzb@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概况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1952年创办于江苏无锡,战功卓著的刘先胜中将为第一任校长。1956年正式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序列招生。1957年成立江苏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学校北迁徐州,1959年与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徐州师范学院。60年代初,全国高校布局调整,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指示:“徐州地区地域辽阔,要有大学”,学校因此得以保留。从此,学校扎根苏北,艰苦创业,逐步发展。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学校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所属的徐州工业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更名为江苏师范大学。
在学校发展史上,有著名汉语言学家廖序东教授,著名诗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专家吴奔星教授,戏剧家、中国古代文学史家王进珊教授,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专家吴汝煜教授,教育家刘百川教授,心理学家张焕庭教授,历史学家臧云浦教授,地理学家罗其湘教授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建校以来,全校师生秉承“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经过不懈努力,各项事业都有了快速发展。学校跻身US News “全球最佳大学”排行榜,列内地高校109位。
学校现有泉山、云龙、奎园、贾汪4个校区,占地2457亩,校舍面积92.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4亿元;图书馆藏书295万册。学校设有22个专业学院以及敬文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和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首个非独立法人中俄合作办学机构——江苏师范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另设有独立学院科文学院。现有63个本科招生专业,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服务于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科文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350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已向社会输送了近二十万名毕业生,一大批取得突出成就的江苏师范大学校友活跃在海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各个领域。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04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15年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近几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作为第一单位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9项(其中特等奖3项),首届全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二等奖;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4项、省“十二五”重点专业(类)11个。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获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国家级精品教材和规划教材6部、省级优秀精品课程48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7门、省级精品教材和重点教材56部。获得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2项,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获得“中央支持地方财政专项”46项,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1个,省级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学校被教育部、国家语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全国唯一一家“经典诵读教育”学科(领域)培训机构,获评“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有专任教师1614人,教授309人、副教授543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达到52.8%,专任教师中博士占比56.7%,具有海外研修经历教师比例41%。目前我校有“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9人,优青3人。6人入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入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 3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次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1人获得中国侨界贡献奖。双聘院士量级人才11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量级人才50人。江苏特聘教授11人,省“双创计划”人才15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4人,“江苏省高校教学名师”4人,省“六大人才高峰”人才27人。123人次入选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155人次入选省“青蓝工程”;有国家级省级教学科研团队20个。
学校注重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内涵建设水平稳步提升。现有6个省优势学科、12个省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21个学科入榜上海软科2018“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拥有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个,部省级科研平台30余个。近五年来,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433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7项(重大项目11项、重点项目8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80项。在SCI/EI/CPCI/SSCI/A&HCI/CSSCI等索引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4366篇,其中SCI一区、二区Top等期刊论文370篇,在Science、Nature、PNAS等国际一流期刊上发表论文12篇。自然指数(Nature Index)进入“中国内地高校Top100”,2016年位列54位,江苏省内高校第8位,全球高校排名第428位。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3项,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7项。“中国留学生与民国社科发展”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科成果文库。在“一带一路”国家语言服务体系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智库成果,2篇智库报告获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12篇智库研究报告获江苏省领导批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国情手册》获首届“中国智库学术成果优秀报告奖”。形成高层次科研平台建设、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三位一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学校积极拓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彰显。立足基础教育改革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形成“十五年一贯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牵头成立淮海经济区乡村卓越教师教育联盟;获批开设淮海经济区首家雅思考点。与徐州、连云港、盐城、宿迁、宁夏中卫、内蒙古满洲里等地方政府建立了校市战略合作关系;与徐州、连云港合作共建江苏师范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建立校地共建载体平台、校企联合研发中心等产学研合作基地180余家。大学科技园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省级众创空间,组建江苏师范大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师范大学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等学科性公司。技术转移中心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成立师大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科技服务等创新业务探索。作为苏北地区唯一的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2017获批江苏省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基地。学校主动发挥服务功能,不断为推进校地、校企深度合作,全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积极努力。
学校加快推进办学国际化进程,国际交流合作深入发展。作为全国首批“有资格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留学江苏目标学校”,相继与英、美、澳、俄等国的73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接收46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2018年注册国际学生680余人,其中学历生450余人。与美、澳两所大学联办孔子学院获国家表彰。获评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获批孔子学院奖学金项目——汉语国际教育本科和硕士培养资格。在马来西亚设立全球首个海外孟子学院。现设“一带一路”研究院(独联体国家研究中心)、巴基斯坦研究中心、澳大利亚研究中心、伊比利亚美洲研究中心和国家语委语言能力高等研究院等国别与区域研究机构,其中3所入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设立“一带一路”研究院巴基斯坦旁遮普大学分院、乌克兰分院、阿根廷拉努斯国立大学分院。与哈佛大学、爱丁堡大学、伦敦大学学院等知名高校联合建设基因组学实验室、药食植物实验室、聋人认知中心、教育大数据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等国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和学分互认项目,与哈佛大学、香港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合作开展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项目。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着力打造各类学生成长成才平台。近年来,我校学生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综合类一等奖,“东芝杯”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一等奖2项。先后四次获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优秀项目办,连续八年荣获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优秀组织奖。校女子足球队多次获得中国大学生女子足球锦标赛冠军,主力队员曾入选国家队参加奥运会和女足世界杯。学校是江苏省苏北地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基地、江苏省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学校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活力团支部”“全国百佳校园足球社团”“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多次获评江苏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教育管理创新项目一等奖”,多个班级获全国、江苏省先进班集体和江苏省“周恩来班”命名表彰,获得全国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省赛一等奖、国赛三等奖,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奖、省辅导员年度人物等奖项。
学校已连续十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四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学校”,五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获评首批“全国文明校园”。2018年,学校胜利召开第二次党代会。迈入新的发展时期,江苏师大人将继续发扬“守正出新,坚志勇为”的新时期校园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为全面建设高水平大学而不懈奋斗!
世界中文大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我校副校长张玉勤应邀出席世界中文大会“中文考试助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论坛”,并担任“议题4:《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考试(CTC)服务中文教师培养与发展”的主持人。来自中国、美国、马达加斯加、新西兰、韩国、新加坡、法国等国的嘉宾,围绕CTC考试服务中文教师培养与发展展开讨论。中外与会学者结合自己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国际中文教师的培养与海外对接、CTC考试的推广与发展案例经验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也有学者从项目创新、课程研发、标准建设等不同角度就本土中文教师的在地化培养提出了切实建议。
期间,张玉勤还会见了美国迈阿密达德学院世界语言系主任余学钧博士,参观了世界中文大会语言展。校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人陪同参加活动。
据悉,2023年世界中文大会以“中文服务世界,开放引领未来”为主题。中外专家、政府官员、国际组织代表和国际语言文化机构负责人等约2000人参加了会议。